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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2022年备案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 | 作者: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 | 发布时间: 2022-11-10 | 294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办公室、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霍党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市人民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解决医疗卫生人才紧缺问题,现开展2022年备案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备案制人员岗位及人数

本次备案制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为6人,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

1、心血管内科医师岗位2人;

2、儿科医师岗位2人;

3、急诊科医师岗位1人;

4、麻醉科医师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在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具有二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医疗卫生专业人才。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7年10月1日出生)。

3、岗位要求。除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外,各岗位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心血管内科医师岗位: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证。

(2)儿科医师岗位:临床医学或儿科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证。

(3)急诊科医师岗位:临床医学或急诊急救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证。

(4)麻醉医生岗位:麻醉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4张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所报考的岗位。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携带上述所需资料,直接到指定地点报名,也可以上网获取《霍林郭勒市备案制公开招聘报名审核登记表》,详细填写后,通过电子邮箱报名,但必须将所需资料影印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3、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

4、现场报名地点: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门诊3楼325室)。

网上报名邮箱:rmyyrsk332@163.com

联系电话:0475-7921025-8509。

(二)资格审核

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门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予以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均参照执业医师考试内容为主,基础知识占比50%,专业知识占比50%,基础知识考试科目解剖学、病理生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内科学、外科学。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不低于1:2,不足开考比例以实际报考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引进人选。末位人选出现并列的,末位人选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由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

(五)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组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或人社部门。

(七)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聘用。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与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方案由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和补充。

 

附件:《霍林郭勒市备案制公开招聘报名审核登记表》